克里斯•厄斯金
儿子读着这段文字,然后停下来。他喜欢这段文字。对他而言,这里充满了真理,寓意深刻。他又读了一遍:
“自古以来,人们渴望了解狗。可是谁也不知道狗是怎样一种动物。你会读到狗救助主人或救助溺水儿童的故事。有些人称之为忠诚,但我不会这么说。也许我错了,但我称之为爱──最深沉的爱。”
儿子看了第二遍后,说:“书上关于狗的描述,没错吧?”
我点点头,接着我们又朗读了一些内容,先是他读,再由我读。我们父子俩一页接一页,一章接一章,从头读到尾。
“老爸,你是真心喜欢读书,对不对?”当我们在章节之间停顿时,他问道。 “没错!”我说。
的确,我爱书,就像我爱夏日里的冰品、秋天里的棒球一样。其实,我是为书而活的。
现在,我儿子也在发掘书中的奥妙了。仿佛偶然间,这个12岁的小孩在简单的阅读中找到了乐趣。这种与书为友的亲密感是很难形容的。
“知道什么是‘友情’吗?”我问他。
“就像好朋友吗?”他问。
“就像好哥们儿。”我说,“你和书本就是好哥们儿。”
“抱歉,老爸,我听不懂。”
“没关系!”我说,“不断读下去就可以了。”
6个月前,我儿子对书漠不关心,他只有在逼不得已时才看书。有时即使是必须看书,他也未必会看。
6个月前,如果谁有让他阅读的秘方,我会一掷千金。就算没钱,我也愿意付15%的利息借款,背负6年分期偿还的重担。
当时,我儿子认为书是给那些击不到中快速球或拦截不住直飞球的低能儿看的。他认为,书是“室内人”的专利,那些人躲开阳光,失去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事物。
后来,有一天,这个男孩扑通摔在沙发上,却没有弹起来。他必须在床上躺两个星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室内人”。
这个男孩因此而昏昏欲睡。他不能看电视,药物让他虚弱,他连书都拿不起来。
于是我开始读书给他听,就像他4岁时那样。我铆足了劲,读得绘声绘色。
等他体力好一些时,我们父子俩就轮换着读,你一页,我一页。然后变成你一章,我一章。等他完全康复时,我们仍然这样朗读。
现在每当要就寝时,他就会拿一些书来找我,我们肩并肩,一页一页一起读。
“老爸,你在听吗?”有时候他会问。
“嗯?”
“该你读了!”
“好吧!”我抖落睡意,打起精神。我们又读了一些。
我儿子最喜欢冒险故事,比如《红色羊齿草的故乡》① 、《短柄小斧》② 。他喜欢的故事主角是在森林中走失的男孩,只有狗与猎枪相伴。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这类故事,就像吃爆米花似的来者不拒。
如今他对阅读的热爱已经不可遏制了。他甚至读报纸,从体育版开始看,一步步渐入佳境。
他认真阅读体育版,就好像穷人读到富亲戚的遗嘱一样,字斟句酌,对于没有完全读懂的地方,还反复推敲。
他尤其爱读晦涩的内容,他认为只有他才能发觉其中的奥妙。
“孟迪尔的打击率只有0.194。”这个男孩难以置信地说,“0.194。”
字体越小,他凑得越近;字体越小,他越珍视其中的信息。
他读到一些更深入的体育消息:“杭特在高中时有5次无安打记录。5次无安打!”
他把这些信息保存在大脑里,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用,也许是在球场上讨论球赛时,也许是在休息室辩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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