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经理人员在授权以后,目的被层层细化,其实现方法也会随之而逐渐具体,这会非常有利于实现整个目的或者说基本目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的协调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保证并监督目的在细化及落实的过程中不会“变形”,即不会违背组织的最初目的或者说一般目的。
在巴纳德看来,在组织目的的制定过程中,经理人员只需负责一般目的的制定即可,而一般目的的分解和细化工作完全可以授权给下层的部门经理或一般管理人员来承担。但这些下层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目的的分解、传达及相应的协调工作,以保证整个组织能够团结一致来实现这个目标,同时,还要扮演好经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纽带角色,使经理人员对目的的具体落实情况有很清楚的了解,同时在必要时也要让一线工作人员对组织的一般目的有着清醒的认识,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促使他们更积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