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解惑】
1.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几个概念。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它。
①“最高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前者在我国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②“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③“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区别:“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不能等同。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制定的吗?
(1)不能认为我国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制定的。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权力,没有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起草制定宪法的权力。世界各国的成文宪法一般都规定设立宪法特别起草和修改委员会。我国1982年宪法是由1980年9月成立的宪法修改委员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公布,交全国人民讨论,再经修改,最后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修改宪法的权力。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国1982年宪法作了修改。
(2)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3.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从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可以看出,我国国家的权力www.deyou8.com于人民。一方面,我国的人民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即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另一方面,人民代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人民代表的义务之一。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亦即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
4.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区别和联系?
(1)区别:两者是两种不同的事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则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来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
5.国家政权体系与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区别有哪些?
(1)国家政权体系是指由立法、行政、司法以及暴力机关等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它是按国家机关的层级来划分的,通常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在我国,中央国家政权体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国家机关组成的。地方政权体系则是由地方人大、政府、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等地方国家机关组成的。
(2)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在我国则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组成的国家机关体系。它是纵向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运行系统。在中央,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在地方,则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注: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委会)。由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大、地方各级人大组成了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①从法律上说,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权机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于从属、被领导地位。
②从组织上说,其他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所以,人民代表大会是其他国家机关的直接源泉,其他国家机关只能根据它的意志和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
③从工作上说,其他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
④从行为上说,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这种监督包括: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领导人是否恪尽职守,是否有违法、滥用职权和失职的行为。
⑤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的因素。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都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制度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①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三权分立制度:私有制);
②行政权力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三权分立制度:资产阶级);
③活动原则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三权分立制度:分权制衡)。
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有何区别与联系?
①二者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制。
②二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③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议会制则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④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⑤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立法机关,同时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