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问:现实社会中是否存在无私或大公无私的现象?请举些典型人物。这种情况同“人性自私论”是否一致?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无私或大公无私的现象和人物,如雷锋、焦裕录、孔每繁森,还有如98年抗洪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大量大公无私的人和事。这些事例进一步证明“人人自私”、“人性自私观”的荒谬。
设问:这些大公无私的人物真的无私?如雷锋不要生活津贴?据说他牺牲后还有100多元存款,怎么能说他无私?
个人正当利益[2]≠自私。个人正当利益是指个人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条件,它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生活津贴等收入属于个人的正当利益,这是个人赖以发展并发挥才能的前提。否则,每个人的生存都不可能,更不可能有大公无私的行为,不可能有对社会、集体、他人的贡献。个人的正当利益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
设问:自私是否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并将永远存在下去?
自私、私有观念作为一种思想意识,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从本质上说,它是对私有制这种社会存在的反映,即有了私有制以后才有私有观念的,因此,私有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在人类近300万年的历史中,有99%以上的时间内不存在私有制,也就没有私有观念(参见课本P68引用的拉法格的一段话以及P68-69中的事例),达尔文也有这方面的记载,他在考察了一个原始部落后,送给部落首领一条毛毯,这位首领拿到毛毯后把它分为300多块,然后平分给每位部落成员,这表明在这个原始部落内还没有私有观念。
同样,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公有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人们的私有观念最终也将逐渐消亡。因此,私有观念同不是从来就有一样,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尤其是到社会实行“按需分配”的时代,私有观念将会成为一种完全过时的、可笑的东西。
设问:私有制社会中是否人人都自私?剥削阶级的所有成员是否始终都自私?
在私有制社会里,私有观念、自私也只是一部分人的特性,而不是所有人的共同特性,即使在剥削阶级内部也并非每一个始终都是自私的。古往今来,每个国家、民族都涌现过一批具有远见卓识、品德高尚的志士仁人和杰出人物,中国历史上就数不胜数,如屈原、岳飞、李时珍、文天祥、李自成、林则徐、秋瑾、鲁迅等等等等,其中有的还属于剥削阶级(统治阶级)的成员。
根据上面的讨论和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结论性的认识:
媒体显示:
违反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错误地把动物的“自保性”混同于“人性自私”。(把人降低成为动物)
人性自私论
错误地把个人正常利益与“自私”混为一谈。
不符合历史事实和现实。
总之,“人性自私论”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它使个人主义合理化,公然为个人主义张目;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它严重腐蚀人们的思想,否定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它误导人们的行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起瓦解甚至破坏作用。
小结:
⒈理解两个基本属性及相互关系: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
⒉树立一个基本观点: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⒊批判一个错误观点:人性自私论。
研究性问题: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考古学、历史学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