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大部分是研究中国哲学的,他们在中国哲学领域有很深的造诣,他们的目标是建立合法的中国哲学,但什么是哲学?为什么依然要这个名字,我们仍然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的提问和回答在我们看来是不知所云。分析这种困境的原因,恐怕有如下两种原因:第一,即使是在西方世界,哲学家对哲学也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因而从逻辑上讲,中国学者更无法找到一个合法的哲学定义,但出于梳理传统文化,建立一门类似西方的哲学的学科目的,只能用一个类似的名称,但却没有内容,以此使中国学术和世界接轨,如果可能,甚至可以夺取话语霸权。第二,更可能是,他们局限于自己的学术领域,只是通过对近代以来的“中国哲学”的反思,才知道中国哲学有着与西方哲学完全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等,或者准确地说中国哲学完全不是那种应然的“中国哲学”,但由于无法更细致深入的了解西方的哲学,故也只能使用哲学一词。或为了使自己的学术研究合法化,或出于学术的旨趣,干脆从本国学术的特点来定位哲学的含义,实乃无奈之举。
三
在持冯友兰问题的学者那里,从西方哲学的确切含义质疑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倒还有一定道理。因为哲学是从西方引进的,要写中国的哲学史,要证明中国有哲学,必须是中国的学术里面有符合这种哲学的东西。这也就是最初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实质。冯友兰写《中国哲学史》时,就已经对此很清楚:“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哲学名之者,选出叙述之。”①这里,冯友兰明确指出,中国哲学史就是在中国的哲学史。他的立足点是建立一门类似西方哲学的学科,这样,对这种哲学的合法性的考察只能考察其对西方的哲学的理解是否准确。
然而,冯先生对哲学的理解却是实在论的,并按照自己的理解把西方哲学分成世界论(本体论、宇宙论),生命理论(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和社会哲学),知识论(认识论、逻辑)几大块。根据他的看法,中国哲学里符合这几块的东西并不多,那么,何以证明中国有哲学呢?显然这种凭一己之见对哲学的理解自有其局限,这种哲学未必能说服他人“中国也有哲学”,既说服不了西方其他流派的哲学,也无法说服中国学者对这种中国哲学的西方式解读。因此他就自己又定义了一种哲学:“哲学家之哲学,若可称为哲学,则必须有实质的系统。所谓哲学系统之系统,即指一个哲学家之实质的系统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②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折中的说法,从系统上解说哲学的特点,显然是兼顾了西方和中国的哲学,西方哲学有系统,中国哲学没有系统,却是形式上没有,实质上还是有的。显然,这根本上就是以西方的哲学为标准来理解中国的哲学的。③
冯先生以自己的定义证明了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但后来的学者并不买这个帐。这样,随着对哲学的不同理解,就有了不同的写法。根据对西方哲学的片面理解来写哲学史,一时成为很流行的一种做法。张汝伦分析了三种写法,一种是按照西方哲学外在的分类版块来写中国哲学史;一种是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中国哲学史的写作出现的一种新的模式,即以一种实际上是产生于西方的思想原则为哲学史的解释原则和构造原则,认为哲学史无非就是这个原则的展开和证明。我们比较熟悉的首先是以唯心唯物两军对战作为哲学史发展的主要线索和解释原则;再一种就是对大陆学界的影响颇大,主要在港台流行的中国哲学史的写法,其解释原则和构造原则是主体性。①在大多持冯友兰问题的学者看来(这部分学者多数是研究西方哲学的),这样写出来的中国哲学史不仅不是中国哲学的史,甚至可以说不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只能是在中国的“哲学” 史,持冯友兰问题的学者批判的乃是根据这样的哲学写出的中国哲学史,认为或者由于其理解的哲学的片面性,或者说由于时代的不同,其合法性是要大打折扣的,正如胡适不承认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而在一些研究者眼里,冯友兰的哲学史比胡适的更哲学等等。
俞吾金教授撰文认为这个问题是一个虚假的问题,在他看来,我们必须换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即我们不再从哲学应该具有何种内容的角度去理解哲学,而是从哲学所关涉的领域的角度去理解哲学。正如我们可以把一条河流理解为被两边相对确定的河岸固定起来的一片流水的领域,我们可以把哲学理解为一个介于科学、宗教和艺术之间的领域。”②那么,俞吾金教授显然是受到了罗素的启发,根据罗素对哲学的理解和定义来解决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在他看来,在中国的学术里的确存在着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的问题也就成了一个庸人自扰的假问题”。③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俞教授也写中国哲学史,一定是罗素似的哲学史。
纯粹从西方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的哲学史,也许在中国还没有人具有这个资格,因为对西方哲学的理解没有人超过西方。所以,真正持冯友兰问题的学者可能就只有西方学者了,中国学者只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这样一种西方的情结,即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取决于在对西方哲学的理解,要求中国哲学能够具有比较符合西方哲学的形式,但具体是什么形式,随着对西方哲学理解的不断深化,这个具体形式就不断发生变化。这样,在不同时期对哲学的不同理解就成为中国有无哲学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是一个永远值得问下去的问题。在他们看来,不是中国没有哲学,而是没有合法的普遍的中国哲学——因为西方也还没有一个普遍的哲学。
四
由上述可以看出,对中国哲学有无合法性的回答,学术界(包括西方学者)在表面一致的情况下掩盖着分歧,分歧的实质在于两方对哲学的理解各有自己的看法。为使这场讨论富有成效,并得以继续下去,我们需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敏感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即我们应如何理解哲学?
那么,根据前面的分析,持金岳霖问题的一方对哲学实际上是没有理解的,或者说对哲学的理解是很难以说服人的,因为philosophy不是我们仅仅在翻译上对应的哲学,我们不能仅仅在自己的理解上定义哲学,把自己的明明是或儒术或道术或思想或学术的东西叫哲学。但我们如果仅仅从西方的角度来理解哲学,也不妥当,因为西方的哲学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如果西方的哲学一日不统一,那我们的中国哲学是否就一日不合法?“‘中国有没有哲学’或者‘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哲学 ’定义,然而,在‘什么是哲学’的问题上,哲学家们从来就没有达到过普遍一致的共识,所以从哲学的定义出发来厘定中国哲学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好办法”。①
我们该如何理解哲学?在我们看来,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哲学创新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承认哲学是一个外来词,我们必须以正确理解西方的哲学为基础,而西方的哲学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其次,我们没有必要严格按照西方的话语和模式来整理我们的学术文化,相反,我们必须尽量使用自己的话语系统和方法,在把握我们自身的学术神韵和精髓的同时,把我们自己的传统学术融入到“哲学”里面去。这样的一种融入,正是对哲学的一种创新。只有立足本民族的学术文化,才能真正和世界交流,让世界接受。显然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