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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熟还生”:一个语文教学现象

    11-14 22:56:46    浏览次数: 152次    栏目:语文辅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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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我们语文课堂上若能坚持“练熟还生”式教学,不断追求创造性阅读,突破教材文本解读的“高原”区,或许能提升自身解读文本(尤其是经典文本)的能力,培育学生探究未知的意识。或许有人质疑何其难也!下面,笔者就以“语文味”倡导者程少堂先生的《荷花淀》教学为例,具体阐释对经典文本进行“练熟还生”式的教学尝试。

众所周知,孙犁的小说《荷花淀》是语文教材中的传统名篇。过去人们总是习惯于从文章学、社会学甚至政治学视角解读文本,日积月累,将其成就为“经典名篇”,以至于在教学内容选择上进入了“高原”区。但程少堂先生却另辟蹊径,上了一堂题为《用另一种眼光读孙犁:从<荷花淀>看中国文化》的语文课。

在具体教学中,老师先从中西文化差异入手,以“中国人和美国人在表达感情上有什么不同”为切入口,打开学生阅读视野,然后再让学生反复品读小说开头三段景物描写,让学生思索:这里人与自然是什么关系?并引导学生将其与高尔基的《海燕》作比较,从而得出结论:西方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立关系;中国文化则主张人和大自然和谐交融,呈现出一种天人合一的和谐美。接着,老师旁征博引,从“芦苇”到诗经中的“蒹葭”,借此告诉学生:跳动在女人怀中的芦苇正是中国女人爱情的象征。至此,女人心中美好的情感在荷花淀的诗意环境中达到了和谐统一,而就在这诗意品味中老师顺势引导学生思考了小说主题:抗战如此残酷,孙犁为何要写这种如诗如画的荷花淀?在理解小说主题后,师生紧扣文本,着重分析了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以及女人之间的关系,让学生明白小说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不渗透着一种和谐美。最后,师生研读小说中女人们探夫不遇情节,得出了中国人处理人与自我(心灵)之间的关系是中国文化的处理方式:含蓄且内敛,即和谐适中。

纵观课例,老师抓住“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三重关系,以文化的视角重新解读《荷花淀》。无论是整篇教学内容的选择,还是局部具体细节的品味,无不渗透着中国文化的气息。虽然这堂课也有争议,但其对于经典名篇“练熟还生”式的解读,这一别开生面的课堂教学,“但开风气不为师”,极大激发了学生重读经典文本的新思维、新意识。

其实,无须力举经典名篇的“练熟还生”式教学,许多名著本身就是“练熟还生”式创作的典范。鲁迅小说《阿Q正传》中一处说“阿Q发现未庄革命,有人在衣服上挂着‘自由党’的牌子”。鲁迅先生偏让阿Q将其说成是“柿柚党”而不是“自由党”。其实,先生此处有意为之,就属于“练熟还生”式创作。他没有习惯于使用传统“口号式”的批判议论,而是将讽刺寓于细节,巧妙地唤醒了读者的审美情趣:作为底层群众的阿Q只知“柿”“柚”而不懂“自由”,辛亥革命之所以失败也就可见一斑了。

 

2.在写作教学中,培养学生“练熟还生”的写作策略

 

写作,是作者将内在思维付诸外在言语的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包含了两个要素:一是内在思维的运用,二是将思维外显的言语。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感慨于学生作文内容无新意,语言干瘪无味,于是教师便大讲特讲写作技巧之类的知识。其实,对于中学写作教学而言,讲技巧不为过,关键是如何讲,如何在思维与语言这两个基点上着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化技巧为能力。

笔者曾进行过一次以“家”为话题的作文思维训练,教学中发现学生摆脱不了惯性思维:家是“温馨的摇篮”、“幸福的港湾”、“停靠的彼岸”……如何让学生打开视界,重建新“家”?笔者先引入一个“练熟还生”式创作范例,重构学生思维“图式”。《红楼梦》第六回中写“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曹雪芹一改常规思维让刘姥姥的眼来正面描述荣国府,而是着力写“一面挂钟”,而且是从一个一生从没有见过挂钟的刘姥姥的视角来描绘那“一面挂钟”,让读者感受到一面普通挂钟在18世纪老农妇眼中所引起的惊奇,体会到一个18世纪贵族家庭的独特氛围。曹雪芹如此安排,正是基于对荣国府描写的“练熟还生”,它换了一个跟常人不一样的视点或者角度去看待寻常事物,反而给读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不同寻常的视角,扩展了生命体验的境界。

在上述范例引导下,笔者再要求学生尝试转换思维,可举例也可创写,只要求写出家的“另类”即可。于是,有学生举例曹禺改编《家》的剧本中,主人公觉慧激愤地说:“家是宝盖下面一群猪。”有人列举王朔调侃“家就是你在那里面大便感到最舒畅的地方”。也有学生写道:家是一辆汽车,可以送你去很远的地方。父母是轮换开车的司机,孩子是乘客……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引述觉慧、王朔的理解,还是学生自己的诠释,将传统之“家”另类解释,已是一种“练熟还生”式思维的开始。只要能坚持从改变生活常态的角度,来重新打量周围熟悉的事物,就有可能于司空见惯中突破定势,收到意想不到的审美体验效果。

我们说,写作思维教学能如此,写作语言教学亦能如此。

清代李渔在《闲情偶记》中说:“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若从写作语言角度观之,李渔似乎告诉我们,文章的语言贵在“新”,这种“新”不同于日常语言。日常语言,重视的是言语内容,实现的是沟通功能;而文章的语言,内容却不及言语形式重要,因为表达的本身就是目的。例如诗人黎云智《蛙声》中一句:“蛙声在故乡的田野里/长势良好”。说“蛙声长势良好”,这种主谓反常搭配虽不合语法,却展现出“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意境,而且表达清新宜人,语言耐人寻味。这就是文学的语言,它就是要人为地增加读者阅读的难度,延长你接受体验的时间。

其实,我们在阅读优秀作文时,也偶尔会遇到一些用词新警出奇,有意打破和颠倒语序,或者“以故为新”“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究其实都是“练熟还生”式的语言诗学的具体运用。

譬如上文写“家”的作文中就有一位学生写道:“……圆珠笔在纸上不停地蹭痒痒。”尽管“圆珠笔在纸上写着”符合语法规范,但比较而言:前者不受习见的限制与束缚,能给人一种新颖、强烈的艺术审美刺激;而后者只是一般性的事实陈述,不能增加读者的审美召唤力,就没有了潜在的语言力量。通过这样的训练,笔者与学生达成共识:作文语言要给人予审美感与震撼力,就必须学会“练熟还生”,在常规中发现超常规,在日常词语中发现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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