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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的文学(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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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台一见,急忙攒入坟中。他们来扯时,坟石又已合缝, 只见她的裙儿飘在外面而不见人。后来他们去坟掘。坟掘开了,不惟山伯的尸体不见,便连英台 的尸体也没有了,只见两个大凤蝶由坟的破处飞到外面,飞上天去。他们知道二人是化蝶飞去了。 这个故事感动了不少民间的少年男女。看它的结束甚似华山岁的故事。古今乐录说:「华山 岁者,宋少帝时懊恼一曲,亦恋曲也。少帝时南徐一士子,从华山几往云阳,见客舍有女子,年 十八九。悦之无因,遂感心疾。母问其故,具告母,母为至华山寻访,见女,具说,女闻感之, 因脱蔽膝;令母密置其席下,卧之当已。少日果瘥。忽举席见蔽膝而抱持,遂吞食而死。气欲绝, 谓母曰:「葬时,车载从华山度,」母从其意。比至女门,牛不肯前,打拍不动。女曰:「且待 须臾。」装点沐浴既而出,歌曰:「华山畿,君既为农死,独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农开」。 棺应声开。女遂入棺。家人扣打,无如之何,乃合葬,呼曰神女冢。」也许便是从华山畿的故事 里演变而成为这个故事的。(未完待续)

  梁山伯祝英台以及韩凭夫妻,在人间不能成就仪仗队瓣终久的恋爱,到了死后,隙化为蝶而 双双的栩栩的飞在天农药,终日的相伴着。同时又有一个故事,隙是蝶化为女子而来与人相恋的。 六韩录言,刘子乡住在芦山,有五采双蝶,来游花上,其大如燕。夜间,有两个女子来见他,说, 「感君爱花间之物,故来相谐,君子其有意乎?」子乡笑,「原伸缱绻」。于是这二个女子便每日 到子住处来一次,至于数年之久。 蝶之化为女子,其故事仅见于上面的一则,然蝶隙被我东方人视为较近于女性的东西。

  所以女子的名字用「蝶」字的不少,在日本尤其多。(不遇男子也有以蝶为名)现在的舞女尚多用蝶 花蝶吉蝶之助等名。私人的名字,如「谷超」(kocho),或「超」(cho),其意义即为蝴蝶。陆奥 的地方,尚存称家中最幼之女为太郭娜(TeKona)之古俗,太郭娜即陆奥土语之蝴蝶。在古时, 太郭娜这个字又为一个美丽的妇人的别名。 然在中国蝶隙又为人所视为轻薄无信的男子的象征。粉蝶栩栩的在花间飞来飞去,一时停在 这朵花上,隔一瞬,又停在那一朵花上,正如情爱不专一的男子一样。又在我们中国最通俗的小 说如彭公案之类的书,常见有花蝴蝶之名;这个名字是给与那些喜爱任何女子的se情狂的盗贼的。 他们如蝴蝶之闻花的香气飞去寻找一样,一见有什么好女子,便追从于他们之后,而欲一逞。 在这个地方,所指的蝴蝶便与上文所举的不同,已变为一种慕逐女子的男性并非上文所举的 女性的象征了。所以,蝴蝶在我们东方的文学里,原是具有非常复杂的意义的。
  蝶在我们东方,又常被见为人的鬼魂的类化。梁祝及韩凭的二故事,似也有些受这个通俗 的观念的感发。这种鬼魂类化的蝶,有时是男子类化的,有时是女子类化的。春渚纪闻说,「建 安章国老之室宜与潘氏,既师国老,不数岁而卒。其终之日,室中飞蝶散满,不知其数。闻其始 生,亦复如此。既设灵席,每展遗像,则一蝶停立久之而去。后遇避诸之日,与曝像之次,必有 一蝶随至,不论冬夏也。其家疑其为花月之神。」这个故事远未说蝶就是亡去少妇的魂。癸辛杂 识所记的二事,仍直捷的以蝶为人的魂化。「杨昊字明之娶江氏少女,连岁得子。明之客死之明 日,有蝴蝶大如掌,徊翔于江氏旁,竟日乃去。及闻讣,聚族而哭,其蝶复来,绕江氏,饮食起 居不置也。盖明之未能割恋于少妻稚子,故化蝶以师尔。……杨大芳聚谢氏,亡未殓。有蝶 朋如扇,其色紫褐,翩翩自帐中徘徊飞集窗户间,终日乃去」。 日本的故事中,也有一则关于魂化为蝶的传说。东京郊外的某寺坟地之后。

  有一间孤零零立 着的茅舍,是一个老人名为高滨(TaKahama)的所住的房子。他很为邻居所爱,然同时人又多目 之为狂。他并不结婚,所以只有一个人。人家也没有看见他与什么女子有关系。他如此孤独的住 着,不觉已有五十年了。某一年夏天,他得了一病,自知不起,便去叫了弟媳及她的一个三十岁 的儿子来伴他。某一个睛明的下午,弟媳与她的儿子在床前看视他,他沉沉的睡着了。这时有一 双白色大蝶飞进屋,停在病人的枕上。老人的侄用扇去逐它,但逐了又来。后来它飞出到花园中, 侄也追出去,追到坟地上。她只在他面前飞,引他深入地。他见这蝶飞到一个妇人坟上,突然的 不见了。他见坟石上刻着这妇人名明子(AKIKO)死于十八岁。

  这坟虽然已很久了,绿苔已长满 了坟石上。然这坟收拾得干净,鲜花也放在坟前,可见这时时有人在看管她。这少年回到屋内时, 老人已于睡梦中死了,脸上现出笑容。这少年告诉母亲在坟地上所见的事,他母亲道:「 明子! 唉!」少年问道:「母亲,谁是明子」?母亲答道:「当你伯父少年时,他会与一个可爱的女郎 名明子的定婚。在结婚前不久 ,她患肺病而死。他十分的悲切 。她葬后,他便宣言此后永不娶 妻,且筑了这座小屋在坟地旁,以便时时可以看望她的坟。这已是五十年前的事了。

  这五十年中, 你伯父不问寒暑,天天到她坟上祈哭,且以物祭之。但你伯父对人并不提起这事。所以,现在, 明子知他将死,便来接他:那大白蝶就是她的魂呀」。(未完待续)
  蝴蝶梦一剧是中国古代很流行的剧本之一,宋金院本中有蝴蝶梦一个名目,元剧中有关汉卿 的一本包待制三蝴蝶梦,又有萧德祥的一本同名的剧本。面在,关汉卿的一本尚存在于元曲选中。 这个戏剧的故事,也是关于蝴蝶的,与上面所举的几则却俱不同。大略是如此:王老生了三 个儿子,都喜欢读书。一天,他上街替儿子们买些纸笔,走得乏了,在街上坐着歇息,不料因街 着马头,却被骑马的一个势豪名葛彪的打死了。三个儿子听见父亲为葛彪打死,便去寻他报仇, 也把他打死了。他们都被捉进监狱。审判官恰是称为中国的苏罗门的包拯。当他大审此案之前, 曾梦自己走进一座百花烂漫的花园,见一个亭子上结下个蛛网。花间飞来一个蝴蝶,正打在网中, 隙又来了一个大蝴蝶,把他救出。

  后来,又来第二个蝴蝶打在网中,也被大蝴蝶救了。最后来了 一个小蝴蝶,打在网上,隙没有人救,那大蝴蝶两次三番只在花叶上飞,却不去救。包拯便动了 恻隐之心,把这小蝴蝶放走了。醒来时,却正要审问王大王二王三打死葛彪的案子。他们三个有 都承认葛彪是自己打死的,不干兄或弟的事。包拯说,只要一个人抵命,其他二人可以释出。便 问他们的母亲,要那一个去抵命。她说,要小的去。包拯道:「为什么?小的不是你养的么」? 母亲悲哽的说道:「不是的,那两个,我是他们的继母,这一个是我的亲儿」。包拯为这个贤母 的举动所感动,便想道「梦见大蝴蝶救了两个小蝶,却不去救第三个,倒是我去救了他。难道便 应在这一件事上么」?于是他假判道,「王三留此偿命,」同时却悄悄的设法,把王三也放走了。

  还有两则放蝶的事故,也可以在最后叙一下。 唐开元的末年,明皇每至春时,即旦暮宴于宫中,叫妃嫔们争插艳花。他自己去捉了粉蝶来, 又放了去。看蝶飞止在那个嫔妃的上面,他便也去止宿于她的地方。后来因杨贵妃专宠,便不复 为此戏(见开元天宝遗事)。 这一则故事,没有什么很深的意味,不遇表现出一个yin佚的君王的佚事的一幕而已。底下的 一则,事虽略觉滑稽,却很带着人道主义的精神。 「长山同一于是士丰生为令时,每听论,按律之轻重,罚令纳蝶自赎。

  堂上千百齐放,如风 飘碎锦:王乃拍案大笑。一夜,梦一女子衣裳华好,从容而入曰「遭君虐政,姊妹多物故,当使 君先受风流之小谴耳。」言已,化为蝶,飞翔而去。明日,方独酌署中,忽报直指使至,皇遽而 去。闺中戏以素花簪冠上,忘除之。直指见之,以为不恭,大斥骂而返。由是罚蝶令遂止」。 (见聊斋志异卷十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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